近日,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恶案件,即被告人袁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案,被告人王某豪等9人分别涉嫌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。
2017年1月,某金融信息服务(北京)有限公司在邯郸市注册成立邯郸市丛台区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(简称某公司邯郸店),被告人袁某担任该门店经理,被告人赵某生、胡某某为业务组组长,被告人龙某意为组员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在从事车辆抵押借款业务期间,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袁某指使赵某生、胡某某、龙某意将借款人的抵押车辆扣押,在公安机关告知其不能私自扣押车辆的情况下,仍继续扣押借款人的抵押车辆,并逐步形成以袁某为首,赵某生、胡某某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团伙。
丛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依法以被告人王某豪等9人分别犯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,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丛台区法院经过一天的公开开庭审理,将择期宣判。(记者谢国英通讯员李丽)